广西女子花7.8万做微整形,术后双腿发软要求退款?-鼻子拉线隆鼻视频
卢女士告诉记者,2018年11月,她在朋友阿枫的介绍下,在一间位于柳州阳光100小区的名为“小石头形象管理”的工作室,做了微整形手术,项目为:
线雕隆鼻
和
私密阴道紧致
。
不过,就在做第二次微整形的时候,卢女士发现,这家工作室没有公示相关证件,
“后来我就直接问罗老师,她就回答我说这些钱是没办法开具发票的。”
之后,卢女士觉得身体出现了不适症状。于是找到当初给她牵线的朋友阿枫说,“后面的微整形不想做了,因为不仅没有效果,
搞得现在两条腿走路都发软。
接受鼻子整形手术后,我足足头痛了两个月。”
卢女士说,她之后找到“罗老师”表示不再做剩下的项目,要求对方退钱,不过双方一直协商不下。
“罗老师”否认给卢女士做过微整形
事情是不是像卢女士说的这样?
记者来到卢女士所说
“小石头形象管理”工作室
,不过这里没有挂任何招牌,敲门也无人回应。
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这位“罗老师”,
她表示自己正在外地出差,
并否认给卢女士做过微整形。
她还说,卢女士是来找她
刷卡套现
的。
“我没有给她做线雕,没有给她扎什么私密,那天她到我那去刷卡,是因为她想套现,叫我拿现金给她。”
当记者询问“罗老师”是否能提供相关流水时,“罗老师”表示“无法提供”。
卢女士说,付款时,整形医生“罗老师”要求她分三次付款。
想着是朋友介绍来的,卢女士也没有多想,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分别向柳州市箭盘工商所个体同捷建材商行、柳州市柳南区恒源建材商行、柳州市柳南区旭和建材商支付了
20000元、40000元、18000元
。
把卢女士介绍去做微整形的牵线人阿枫告诉记者,卢女士做鼻子线雕时她也在现场,“当时鼻子肯定是做了,价钱什么她们自己聊的,我就是拉线,介绍她们认识。”
律师:可向卫生管理部门投诉或报警
一个说做了,一个却说没做,卢女士朋友又不清楚情况。
目前卢女士手上只有78000元的微信转账记录,并没有做整形项目的合同文件,这事该怎么办?记者咨询了律师。
(卢女士提供的转账记录之一)
律师莫春娥
表示,针对这个情况,建议消费者向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。
律师提醒各位爱美人士,由于卢女士手上证据薄弱,目前来看维权难度可能会很大,“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消费时,一定要注意查看美容机构有没有医疗资质,并与美容机构签订相关合同。”